樂財農〔2018〕128號
市扶貧辦、市教育局:
為加大我市扶貧小額信貸發(fā)放和覆蓋力度,進一步擴展針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的特惠小額信貸政策措施,激發(fā)貧困戶內生動力,更好的實現有勞動能力建檔立卡貧困戶穩(wěn)定脫貧目標。經市政府同意,將在《關于下達2018年度扶貧開發(fā)資金(東莞幫扶資金)的通知》(樂財農〔2018〕 92號)的教育救助資金500萬元中調整250萬元用于我市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,教育救助資金變更為250萬元。
樂昌市財政局